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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节 (第3/3页)
克力。 锵锵拿着调羹,兴高采烈吃起来。 姜宜凝回到客厅,霍平戎又递给她一个盒子。 这个盒子非常大,但是设计和用料却特别精致。 关键是那橘红的底色和马车造型,一看就太明显了。 姜宜凝几乎尖叫。 她用手捂在嘴边,惊讶地说:“……爱马仕?!居然是爱马仕?!” 霍平戎偏头想了想,用法语说:“hermes……嗯,翻译过来就是爱马仕。” 说着,他打开包装盒,露出里面一只女性手袋,精致的黑色皮质在灯光下熠熠生光,像是极品黑曜石。 姜宜凝倒抽一口凉气:“……kelly bag!” 居然是大名鼎鼎的爱马仕凯莉包! 这可是后世著名的一只包就够大城市好地段一套房子首付的著名奢侈品包包! “你在哪儿弄到的这个包?!”姜宜凝的眼睛都快红了。 霍平戎疑惑地看看自己手里的手袋,又看看姜宜凝,不太自信地说:“……这个包叫kelly?我朋友说是hermes的haut à courroies手袋。他给我发了好几张照片,我挑了这一款。” 姜宜凝连忙两手在毛巾上擦了擦,才小心翼翼接过那支看起来精致到完美的手袋,激动了半天,才想起来,kelly bag这个名字,要到五一年才出现。 就在这一年,摩洛哥的王妃kelly在公众场合用这种手袋挡在自己怀孕的腹部前面,显得优雅又大方,让这个包一炮而红,被大家叫做kelly bag。 这个包原来的名字,就是霍平戎说的haut à courroies,倒是没人记得了。 而kelly bag这个名字,要到七七年,才被爱马仕官方采用,正式给这个手袋命名。 现在才是五零年阳历二月份,这个手袋,还处于“养在深闺人未识”的状态。 听霍平戎说了始末,姜宜凝竖起大拇指赞他有眼光,“真是买得太值了!这手袋明年肯定会大卖!如果你朋友还能买到,不如帮我再买几只?” 而且听霍平戎说了价格,也不算贵,虽然也是奢侈品,但是比起后世那个价格,目前对姜宜凝来说只是中等价位。 霍平戎见她这么喜欢,笑着说:“没问题,我明天就给他打电话,让他再帮我买一个。” “这个手袋是礼物,我收了。可是第二个手袋,我自己出钱,你可不能不要。”姜宜凝不想占霍平戎便宜。 霍平戎本来是想自己出钱的,但是姜宜凝极力要自己付账,他也没有继续坚持。 两人说定第二个手袋的颜色,话题就转到江芳芷那个乌龙上。 姜宜凝的语气不免有些酸溜溜地:“霍司令员,您得跟江专员说清楚这件事。我们小老百姓,经不起这么折腾。” 霍平戎笑着说:“我会跟她说清楚的,我已经跟何政委说清楚了。对了,你不是验血了吗?血样已经证明我的清白了。” “血样只证明锵锵和灿灿都不是你和江专员亲生的,但是证明不了你到底跟江专员有没有……那种关系。”姜宜凝撇了撇嘴,仔细把kelly包重新包起来。 这么好的包,在这个年代,最好的去处就是束之高阁。 霍平戎叹了口气,把在何远之那里说的话,又说了一遍。 而且因为是姜宜凝,他说得更加详细:“……那个在酒店走廊上卖香烟的老太太,是我很亲的亲戚,准确地说,我从小父母双亡,是她带大我的,是我姑姑。” 听说霍平戎也是孤儿,姜宜凝觉得两人的距离好像一下子拉近了。 她忙问:“那你姑姑呢?她在哪儿?现在革命胜利了,你也算是位高权重,怎么不把她接来一起过日子?” 霍平戎的声音有些伤感:“我在找她,还没找到。”